现将拟推荐国家表彰的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对象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听取意见,公示时间从9月8日起到9月15日止,共7天。
4个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分别为:
1、温州市国防教育委员会;
2、浙江工业大学;
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
4、永康市人武部。
3名国防教育先进个人分别为:
1、杭州市委副书记、市国教委主任叶明;
2、嘉兴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沈鉴辰;
3、浙江省国教办副团职秘书江正中。
对以上推荐表彰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15日前向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反映;对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姓名。联系电话:0571-87342549。
浙江省国防教育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