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走的金银首饰。
浙江在线09月08日讯
10年里,胡千军先后5次入狱,每次出来不到两个月,他又重陷囹圄,每次都是因为盗窃。这次,他偷了30万元金银饰品,目前已被临安警方刑拘。
“尽管他作案多次,但并不算罪大恶极,在某种程度上,他甚至是值得同情的。”说起胡千军的案子,临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钱少华认为,目前对于这类归正人员的安置和管理,应该引起社会各界重视。
出狱不到两个月再次犯案
今年6月29日,胡千军刑满释放。他35岁了,这是他第五次“重见天日”。堂妹把他接回了家。出来后的一个月里,找过几份工作,但没人要他。
8月1日,胡千军从安徽老家来到临安,当晚住在小旅馆里。2日早上,临安於潜镇“鑫鑫珠宝”店开门时,正好被胡千军看到。
胡千军来到临安市区锦城镇继续找工作,一周后依然无着落,他想到了那家珠宝店。8月11日重返於潜,随身带了把凿子,撬开珠宝店后窗。珠宝店里有12个柜台,他一个都没放过,30万元金银、玉器饰品被席卷一空。
回到锦城,他挑了一个铂金戒指和几样银饰品,剩下的装到两个玻璃杯里,并用塑料袋包好,埋到了锦城苕溪南岸的绿化带里。他在纸条上记下方位:“一椅白,二椅黄,三椅银。”
胡千军把留出来的一枚铂金戒指和几件银器,卖给一家金银加工店,然后流窜到杭。
8月2日早上,店老板开门营业,一进门就傻了,连忙报警。28日晚,胡千军在拱墅被临安警方抓获。
归正人员生活所迫易走老路
临安刑大包大队长说,其实胡千军也是个可怜人,他和母亲没见过几次面。3岁那年,父亲去世。后来,母亲带着妹妹改嫁,剩下他与爷爷奶奶生活。10岁不到,爷爷去世,他和奶奶相依为命,读到小学5年级辍学,开始务农打工。
1999年,胡千军在老家入室盗窃被判两年,当时,奶奶去世。2001年被释放后,他无家可归,外出打工。迫于生活压力,他又盗窃,2001年到2008年4次入狱。
包大队长说,胡千军不抽烟、不喝酒,住的旅馆都是十几元一晚的小旅馆。尽管这次到手那么多东西,也没大肆挥霍。
民警对胡千军的印象是:孤独、自卑、内向,这与他从小失去亲情,失去关爱有关。
归正人员的出路在哪里?起码从胡千军身上,可窥见众多刑释人员的现实处境。
司法部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过重新犯罪的调查,得出结论:凡有稳定职业和稳定生活的,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较低;反之,重新犯罪率就高。
浙江省监狱学会也对重新犯罪问题进行过调查,表明下岗、无业和无稳定职业的人员,占重新犯罪总数的86.7%。
有关人员指出,当务之急还是要本着人文关怀原则,为他们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淡化身份意识,尽快帮助他们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