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9日讯
昨天,记者从省公安厅省交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查处酒后驾驶行动以来,截至9月7日,一个月内,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6419起,其中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043人,因醉酒驾驶行政拘留1907人。
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其中醉酒驾驶44人,执行拘留42人(未拘留的2名是人大代表,现正在走法律程序)。在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中有人大代表,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有公安民警。
会上,警方还通报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醉酒驾驶最严重的违法行为人有关情况。
8月10日,杭州祥符派出所民警许某(借调到政府其他部门工作)醉酒(酒精检测为1.0mg/ml)驾驶,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8月16日,缙云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发现该县东渡镇政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朱某醉酒(酒精检测为2.96mg/ml)驾驶,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8月24日,湖州交警支队查获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人武部长费某醉酒(酒精检测为1.70mg/ml)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三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拘留15天、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26日,文成县交警大队大峃中队查获该县侨办公务员周某醉酒(酒精检测为1.59mg/ml)驾驶,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8月29日,上虞大队查获该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李某醉酒(酒精检测为2.13mg/ml)驾驶,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另因李某在现场驾车逃离并冲撞执勤人员,已构成妨碍公务,被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两案合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日。
严查酒驾,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个月来,全省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16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81人。现在每天查处量在500起左右,与最高时期每天查处近800起相比较,查获量明显减少。
警方表示,会将查处行动一直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