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9月9日
地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由:涉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温州人手中的外汇多,兑换的人也多,卢某就做这个生意。
为了赚大钱,她投资外汇保证金等高风险业务,但投资什么亏什么,最后把骗来的3000多万元全亏光了。
昨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卢某涉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一案。
卢某,56岁,小学文化,家住温州市区。
2002年起,卢某开始涉足外汇宝交易,不久就亏了60万元。她想翻身,转投黑市外汇买卖。有时黑市的价格低于银行,她收购来向银行结汇。
但外汇生意一直受挫,2007年3月她又做起了外汇保证金交易,到2008年9月,卢某亏损了330多万美元。
怕别人知道她投资外汇保证金业务而拒绝借款,卢某编造了做生意、装修新房等理由,以高息骗钱。
温州市区的徐某是被骗最多的一个。卢某说,自己有个大客户急需大量欧元周转,想从她这里借钱,10万欧元每天的利息是1700-2150元人民币。
截至2008年4月11日,徐某被骗本金近2000万人民币。徐某当然不知道,卢某把借来的和购入的外汇,大量投入到外汇保证金等高风险业务中,亏空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