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0日讯
玉环率先设立质量领域最高规格的奖项——“县长质量奖”,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当选企业可获得10万元奖励。
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促进工业经济创新发展,玉环去年底出台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并设立政府质量奖,对获得国家、省、市、县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50万元、10万元。近日,《玉环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出台,促进了这项政策的落地。今后,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该县将每年组织评选一次“县长质量奖”,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3家,由县政府对获奖企业予以表彰并奖励10万元。
要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县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现象;此外,企业要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国家、省、市、县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及重大质量投诉。
与此同时,“县长质量奖”不实行终身制,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