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嘉善县行政执法局城中中队执法人员在执勤时发现在城区解放路、亭桥路上一大型手机店为扩大销售宣传,竟在店门前人行道上大肆贴起了地面广告。花花绿绿的广告内容影响了交通和路面整洁。执法人员随即对这家手机店开出了第一张地面广告整改通知书并责令该手机店对路面粘贴的广告纸进行清除。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是他们针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路面广告开出的第一张整改通知书。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