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厂房中,机器声隆隆,工人们赶着打磨加工玻璃。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的杭州鑫品玻璃制造有限公司昨天还在加工生产,按照《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将提请杭州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昨天上午,位于北大桥附近的杭州鑫品玻璃制造有限公司的厂房内,不少工人正开着机器打磨成品玻璃,机器上放着的“生产工艺流程卡”上写着5个客户的名字,共订购了12块不同规格的玻璃。
可是,就在8月19日,这家企业因为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而在2007年就加工生产,未批先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出,被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5万元罚款。
环保部门建议企业在9月3日前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但企业没有办出。
企业负责人李经理说,企业准备搬迁了,但最快要在今年年底,“我跟客户都签订了合同,如果停掉,我要赔他们钱,还有这么多工人的合同要终止。”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说,企业在责令停产期内还进行加工生产,按照《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60条规定,环保部门将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