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魏棣华,1998年退休后多次参与选人用人的考察工作。
[我的经历] 1998年,我从市人大退休后,被市委组织部聘请为干部工作特邀监督员,并多次参与干部考察工作,也见证了近几年我市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上的民主化进程。回想这几年来我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变革,给我的最大印象是,选人用人的每一个环节都实现了在阳光下运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说白了就是一项“选官”“用人”的工作,也一直是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什么样的人能用,什么样的人不能用,这不仅关乎党风民意,而且直接关系着一个地区的发展。作为一名老同志,刚被聘为干部工作监督员的时候,心里感到压力很大。特别是当时社会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不同的声音,认为“选人是领导的事”、“干部考察只不过是过过场,做个样子给老百姓看看”。
随着工作的多次参与和深入,我发现一些干部群众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存在误区。比如说在选人用人的第一个环节上,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我市就开始注重程序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过去的领导推荐顺利转向了走群众路线,即进行民主提名、民主推荐。只有获得大多数人推荐的干部,才能最终被列为考察对象。
2003年以来,组织部门十分重视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问题,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干部考察等环节上进行大胆探索实践,而且把干部选拔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完全交给了广大干部群众,实现了“阳光运作”。
近年来,我也多次参与了组织部门组织的干部考察工作。干部考察既有等额考察,又有差额考察,而且整个考察过程非常严谨,比如选拔一个乡镇干部,我们至少要走访了解30多人。既要听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又要了解同事的看法,有时还会到村里广泛了解情况;不仅要考察其八小时之内的工作情况,而且八小时之外生活圈和社交圈也将纳入考察范畴,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后,最后还要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既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同时又是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直接考察。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考察组有严格的考察工作纪律。考察结束之后,组织部部务会议集体听取考察组的汇报和意见建议。
通过参与选人用人考察阶段的工作,我切身体会到我们的干部选任工作已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这不仅有利于扩大民主,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记者调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酝酿、讨论决定、正式任职”,这是多年来干部选拔任用的常用“规程”。近年来,随着桐乡市委在选人用人上的大胆探索和实践,这一“规程”不但得到了丰富,而且不断得以创新。如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任用等环节上,探索试行了全委会成员的“海推”制、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通过选人用人上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和落实,我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选任公信度明显提高,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