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来每天都会出现的焚烧场面 照片由网友提供
浙江在线09月15日讯
昨天,家住江北区双东路285弄“锦江年华”的陈女士打进本报热线87917666:“这一年来,我们都不敢开窗户生活,早上打扫好的房间到了晚上全是灰尘,到了晚饭时间,看着对面焚烧垃圾的浓烟和散发出来的刺鼻味道,我们全家都吃不下饭了。现在我的2周岁小孩已经搬到了奶奶家。”
拆迁鱼塘填满垃圾
陈女士两年前入住“锦江年华”。当时小区的北面是两个鱼塘,1年前一个鱼塘拆迁改建成了公交车站,另一个鱼塘则在填埋后,被越来越多的垃圾和苍蝇蚊子占领。
陈女士告诉记者,最近一个月来,每天到了晚饭时间,就有人在鱼塘那里焚烧垃圾。自己家的窗户刚好在风口上,刺鼻的味道有时候到了晚上10点还存在,让陈女士和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
“我家前面就是一个垃圾中转站,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还要将垃圾都堆到鱼塘那里。我家里的窗户两天擦一次,擦下来的全是黑水。”陈女士说。
物管员工图省事焚烧树枝
到底是谁将那些垃圾堆到了原来鱼塘的位置呢?昨日,记者联系了江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昨天下午5点半,江北区城市管理局第三中队的执法人员张城管和他的同事,第一时间赶到了江北区双东路的尽头,新建的公交车站西侧的焚烧现场,将正在焚烧的人逮了个正着。
经陈女士辨认,最近一个多月来,在这焚烧垃圾的就是此人。
这名正在焚烧垃圾的人说他是锦江年华永成物业管理中心的员工。今天焚烧的,是小区绿化剪下来的树枝和草。
为什么不把这些树枝拿到垃圾中转站呢?
这名物业员工称,垃圾中转站有规定必须把大颗的树枝剪成小的才能放过去,但是自己今天捡来的都是很大棵的树枝。为了省事,他就把这些树枝拿到了这里,想把它们焚烧掉。
再焚烧垃圾将处以罚款
张城管要求焚烧者把现场的火浇灭,责令他不要再焚烧,并且告诉他如果以后再焚烧垃圾的话就要进行处罚。根据《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在20-50元。
“刚才我们去物业核实了下,他确实是永成物业的清洁员,但是由于太晚,负责人已经下班了,明天我们还会到物业把《责令改正通知书》以书面的方式发给负责人,以后无论是绿化的残余物还是生活垃圾,都不能进行私自焚烧,一旦再发现,将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张城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