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6日讯
9月14日6时许,绍兴柯桥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彭某报警,称其于9月11日被持刀抢劫400元钱的一伙抢劫嫌疑人在福全镇龙尾山村出现,柯桥派出所在受害人的引导下,于当天上午9时许,将包括死者谌某在内的9名涉案人员从绍兴县福全镇龙尾山村依法传唤至柯桥派出所。当日14时10分左右,发现谌某在车内最后一排左侧座位上死亡。
经查,死者谌某,男,26岁,贵州省织金县人,曾于2005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临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9年2月15日刑满释放。
谌某被带至派出所后,因工作疏忽,未将坐在车内最后排左侧的谌某与其他涉案人员一并带下面包车。经法医初检,死者谌某尸体体表无外伤,排除他杀,基本符合心源性猝死症状。
事件发生后,绍兴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向检察机关报告了情况,在查清死者身份后,立即通知了死者家属,目前,调查与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