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6日讯
黄先生怎么也不会想到,和女友吃了一顿快餐,居然“花了”近万元。
原来,9月13日,黄先生和女友两人在一家快餐店就餐时,放在身边价值9800元的笔记本电脑被人拎了包。
黄先生认为,餐厅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安保工作有不到位之处。而餐厅回复:“最近正在打算安装监控。随身物品失窃,顾客自己有责任。”
黄先生说,当晚7点左右,他与女友到临平北大街上的“来必堡”连锁快餐店吃饭,“当时我们坐在靠墙的位置,电脑包放在我身边靠近墙壁的那侧。”
“两个男人拎走了你的包!”黄先生说,当时正值晚饭时间,店内顾客比较多,他和女友正低头吃饭,突然后座的一名顾客向他喊。
黄先生低头一看,身边的电脑包已不见了。他和女友赶紧冲出门,“门外就是路口,我们追出去时那两个男的早已不见踪影。”
黄先生说,目击者告诉他,拎包的是两名年轻男子,看上去20多岁,穿格子衬衣,样子斯斯文文的。
电脑包是放在靠近墙壁的一侧,黄先生很纳闷,“贼是怎么越过我的视线拿走包的呢?”
后座的顾客告诉黄先生,当时对方蹲下身,从他后背与座椅靠背的空隙间将包取走。
贼没追上,黄先生赶紧回到店里,希望能从店内监控录像里得到一些线索。但被告知店里无监控。
黄先生说,丢失的是台IBM商务笔记本电脑,买了才1年多,价值9800元,里面还存有宝贵资料。
昨天,记者联系上“来必堡”相关负责人雷经理,雷经理表示,他们在店内放置了“请保管好随身物品”的提示牌,履行了安全告知义务,“最近正在打算安装监控。”
“随身物品失窃,顾客自己负一定的责任。”雷经理说,此事已报警,店方愿意提供200元餐券作为精神补偿。
对于店方的建议,黄先生不赞同。
用餐时被拎包,消费者该怎么办?
记者特此咨询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物品在营业场所内失窃,首先应由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争取一定赔偿。
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何肖龙律师表示,被拎包后,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协助配合公共机关调查,另外,如该场所为指定安装监控设施而未安装,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线索由 孙小姐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