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
问一个问题:月饼啥时候烫手?别当作是脑筋急转弯,答案是:要征个税的福利月饼比较烫手。
国庆、中秋长假将至,不少单位都向员工发放月饼或月饼券。记者昨天从杭州市税务部门获悉,员工拿到手的月饼或月饼券等福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利月饼个税怎么征
“一般的单位发两张月饼券或两盒月饼,如果要扣税对员工影响也不大。但是如果有人收入达不到最低个税起征点2000元的,加上月饼券或月饼价格正好达到并超过了,那么他原来不用交税,现在就需要了。”某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位税务专家如是表示。
杭州市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笔账:假设某人的月收入扣除四金后为1900元,其单位发了200元的月饼券,那么他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900+200-2000)×5%,应缴5元钱的税。
如果其工资加上月饼券金额再减去个税起征点2000元,余数超过500元并少于2000元的话,则超过部分应按照10%来缴税;譬如该单位发了700元的月饼票,那么计算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先用1900+700-2000,得出的600元中,500元应缴5%的税,余下的100元再缴10%的税,一共需要缴35元钱的税。
至于征收方法,月饼券个人所得税由所在单位代为扣缴,单位应在员工当月工资中加上月饼券这块金额,再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交通、通讯补贴也要征个税
祝方(化名)是杭州一家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工,去年单位车改后,她花了13万元购买了一辆福克斯两厢,偶尔也作公务之用,按照单位每月每人800元的车贴标准,每年她可以从单位领到9600元的交通补贴。
这9600元的交通补贴算不算“工资、薪金”,该不该计个税?如何计税?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国税总局明确指出,对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燃油费,计算企业所得税可以计入工资总额,按照计税工资或工效挂钩工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目前还没有接到新实施条例的明细通知,估计将于近日出台。”杭州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
昨天,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根据规定,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另一个人们关心的问题是通讯补贴。根据这次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也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税热点问答
一问:单位给员工报销的旅游费是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按照《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二问:个人取得高温补助是否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故个人取得高温补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人: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马上评
税务局
发福利月饼么
仔细看了税务总局的释疑,才明白,单位发的福利月饼要征个人所得税,原来法规早已有之。以前,税务部门对这块个税的征收“睁只眼闭只眼”,几千亿的税收面前,这点“月饼个税”算是一朵小浪花。
那为何现在又要拿月饼来说事,也是不得已。今年上半年国家税收总额同比下降明显,税务总局只能向“跑冒滴漏”开刀,前不久的双薪制征税和此次的交通、通讯补贴上税就是这个背景。加上个别企业的车贴、通讯补贴动辄数千元,让税务总局忍无可忍,拉下脸来。而月饼个税通俗易懂,就当作例子,表明税务部门严格执法的态度。只是,税务局自己发不发福利月饼?
坊间之所以哗然,主要是车贴、通讯补贴尚有避税嫌疑,中秋节单位发两盒月饼,真切地代表着关怀和温情,中秋赏月吃月饼更是亲情融融的浓缩体现,和避税无关。人同此心,居然也遭税务部门的“棒喝”,难免会让人觉得“少了点人情味”。
员工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几十元的月饼券也要缴税,让人觉得无话可说。想起中石化总部大楼那盏造价数百万的豪华吊灯,税务部门更应该征收“奢侈税”。
笔者推断,税务局大概今年中秋是不会发月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