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8日讯
近日,玉环县政府又出资25.98万元,为全县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城镇孤寡老人、解放前老党员、老交通员等4330户困难家庭进行财产续保。
玉环县濒临东海,台风、水灾频繁。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来说,灾后基本没有自救能力,得依靠政府救助,这不仅增加了政府负担,而且困难家庭财产受损时也无法得到更多救助。
从2006年9月份开始,该县从转嫁风险、保障困难家庭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率先实行困难家庭财产保险,通过政府买单的方式,每年为每户困难家庭支出60元家庭财产保险费用。保险后,如果困难家庭遭受火灾、雷击、洪水、台风、泥石流、雪灾等灾害时,每户一次性最多能获得3万元的赔偿。
据悉,自实施该制度以来,玉环县已连续4年为全县4000多户困难家庭进行财产投保,支出保险资金共计103.38万元,使困难家庭在遭受灾害时减轻损失,生活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