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
“以前每个月家里的电费100元撑足了,这两个月的电费却猛涨,7月份500多元,8月份直接跳到750元。”家住江北环城北路东725弄13号的吴先生很纳闷。经江北供电局核实,原来是吴先生的邻居偷了他家的电。
不过,供电局却以“偷”的是居民用电,不在其管辖范围内为由,拒绝开具证明。“没证明,派出所也不受理。两个多月了,难道我就白白替邻居缴电费了?”吴先生很气愤。
隔壁电线接到自家电表上
吴先生缴7月份电费时就觉得不对劲,当时以为是天气热开空调的原因,也就没在意,看到8月份的电费单,他傻眼了:共750元!
查看后吴先生发现,隔壁用户居然把线接到了自己电表的插线口上。“怪不得我的电费一个月比一个月贵,原来我还承担了隔壁住户的电费。”
吴先生说,两个月前,隔壁房间租给了一家拉面店的老板,有七八个员工同住。拉面店24小时营业,所以这些人会轮流回来睡觉,用电量当然猛增。
供电局不开偷电证明
派出所不受理
吴师傅马上联系了江北供电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后,确定存在偷电现象。但对方说,邻居偷的是吴先生自家的电,不是国家的电,建议他直接报警让公安部门来受理。
然而,当吴先生向孔浦派出所报案时,派出所却说要他出示供电局开出的偷电证明,不然无法证实是否存在偷电行为。
吴先生再去找电力局,工作人员说:“这个我们暂时也无能为力。”吴先生很气愤,电力局不开证明,公安局就不受理;不受理,超标的电费就没地方赔,莫非真的要吃哑巴亏吗?
派出所供电局联合查处
无奈之下,吴先生拨打了本报的帮办热线87917666。
记者马上联系了江北供电局,当天去现场查看情况的吴师傅说:“我们所用的电以电表为切割点,电表进线一侧都是属于供电设置的产权范围内,也就是国家的电;电表出线端之后就是用户自己的电。我们当时查看到吴先生家的电是在电表出线端之后,也就是他家自己的电,这个不属于我们供电局管辖的范围,也没办法给他出具证明。”吴师傅建议用户可以找社会上的专业电工来处理。
“我个人的意见是,先去派出所报警,然后让派出所打电话给电力局,双方约个时间一起上门查看。现场把证明写出来,盖上章,这样派出所也就相信了。”吴师傅说。
孔浦派出所柴警官告诉记者,他们在上个星期确实接到了吴先生的报案,也录了笔录,但是由于吴先生没有出具供电局的证明,所以派出所也没有上门去处理。
对于电力局吴师傅出的主意,柴警官表示:这个没问题。周一上班,请吴先生来一趟派出所,把情况再说一遍。他们会联系供电局的人,然后一起去现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