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捡到老乡丢失的信用卡,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还给对方,而是直奔取款机取走了全部存款。后来,当地派出所民警调出当天的监控录像,将犯罪嫌疑人岳某抓获。
岳某,云南人,现年20岁。他有一个很要好的女老乡廖某,两人均住在惠民街道优家村。由于住得近,平时两人经常走动。不久前,岳某手头紧,向廖某借了300元钱。事发当天,岳某来到廖某家,寻思着再借200元。但正巧廖某的信用卡不见了,于是岳某便帮着一起寻找。当时,他们把廖某的房间、走过的路都找了个遍,始终没找到。“我让小廖赶紧去挂失,但她说等明天也来得及,反正密码是123456很简单,估计没人会想到。于是我和她就分别回家了。”岳某称,他在离开廖某家后,又仔仔细细地在先前找过的路上找了一遍,还真的找到了廖某的信用卡。据岳某交代,当他捡到信用卡时,并没有想到要还给廖某,而是直接去了就近的取款机,取走了廖某的6000多元存款,并在一个星期内花掉了4000多元。警方抓住他的时候,他正在网吧上网。
警方提醒,拾到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按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如今,岳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