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3日讯
杭州车主陈先生最近打算换一辆车,没想到却因为无法保留原牌照,令他烦恼不已。原来他想买一辆二手车申请保留原号,去车管所一问却碰了壁。二手车咋就不能保留原号呢?陈先生跟车管所杠上了。他打进早报汽车维权热线85606166,称杭州车管所的这种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惜跟车管部门打一场官司。
二手车保留原号遭拒
“我现在这辆车已经开了4年多,最近打算换一辆。看中了一款二手车之后,去上牌点问了问,说是不能保留原号。”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想保留原号,倒不是说原来的牌号有多吉利或是有特殊感情,而是换号码实在太麻烦——原车牌号和单位发放的加油卡以及龙卡洗车卡都是捆绑的,车牌号一换原先的卡就作废了,而且单位和小区的出入证也得统统更换。
为了省下这些麻烦,陈先生决定向车管部门申请保留原号。陈先生特意查询了相关法规,发现自去年10月1日起,只要原车辆已使用3年以上,交通违法记录都已处理完毕的,可申请保留原号。没想到自信满满的陈先生,在上牌点却遭到了拒绝。
是不是上牌点的工作人员不熟悉这个规定?陈先生又电话咨询了杭州车管所牌证科,接电话的民警明确告诉他,必须是新车才可以申请保留原号。陈先生新买的是一辆二手车,所以按照规定不能保留原号,只能重新申领新牌号。
新购车≠一定得买新车
难道是自己搞错了?陈先生又仔细地查看了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这项规定中确实有“新购机动车”的字样。因此,陈先生认为,所谓“新购机动车”是指车主“新买的机动车”,而不是“新买的新车”。这里的“新”是形容“购”这个行为的。“如果指的是新车,那么为何不直接表述为‘购置的新机动车’?”陈先生认为,车管所的这一理解是有问题的。
“最早的时候车牌号是跟车走的,一辆车终身只能用一张牌照。后来公安部出台人性化措施,允许申请保留原号。从立法意图上说,这是为了便民,与车子新旧没有关系。”陈先生说。
理解分歧双方争执不下
陈先生是一个较真的人,他坚持认为一定是车管所对法规理解有误。他既然发现了,就一定要纠正。为此,陈先生于9月12日向杭州市交警支队书面反映此事,并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请注意这里可以重新启用原车牌号码的应是‘注册登记’,而购买二手车办理的是转移登记或者转入。”杭州市交警支队宣传处一位人士在某网站论坛上给予书面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由于陈先生所购的是二手车,属于转移登记或转入,而非注册登记,不符合可以重新启用原车牌号的规定。
但是,这一解释并未得到陈先生的认可。陈先生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2004年5月1日实施,那时候车牌是跟车走的,车辆交易后车牌保持不变,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即注册登记只针对新车,二手车不存在“注册登记”。但自去年新版《机动车登记规定》出台后,车牌不随车辆走了,每次交易都要重新上牌。所以,即便是一辆二手车,每一次上牌行为都属于“注册登记”。
为了说服对方,陈先生甚至打了一个这样的比方:一对未婚男女登记结婚,称之为注册登记。两个离过婚的男女登记结婚,也叫注册登记。而所谓转移登记,是指连车带牌号(所有权)都转移给对方了,只需更改车主信息。如今二手车买卖,牌号也可以变,更改的就不只是车主信息还包括牌号信息,就不能再称之为转移登记了。
什么叫“注册登记”,陈先生还特意去查了字典。字典是这样解释的:向有关机关、团体或学校登记备案;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记入籍册,便于管理查考;把名字记入簿册;多指取得某种资格。“二手车上牌是否属于注册登记,这已是一目了然的。”陈先生说。
目前,双方在论坛上“过招”了多个回合,结果是谁也说服不了谁。陈先生换车的事情,也因为牌号不能保留而卡了壳。“如果车管所坚持认为我这种情况不能保留原号,我将考虑诉诸法律。”陈先生表示。
●记者手记
一场有意义的较劲
从是否属于“新购”到是否属于“注册登记”,陈先生跟车管部门较上了劲。表面上看,是双方对法规的理解出现了分歧,实际上是被管理者以一种平等的姿态来质疑管理者,法规的解释不能由管理者单方面说了算。
新买一辆二手车算不算“新购”,善于咬文嚼字的陈先生狠狠地将了杭州车管部门一军。随即,双方的争执转移到了二手车上牌是否属于“注册登记”的问题上。“除非你们有足够合理的理由能够说服我,否则我会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为捍卫这种观点而努力。”陈先生的执著精神恐怕是车管部门想不到的。
难道杭州这么多车主中,只有陈先生一人碰到这样的事情?显然不是。只不过大部分车主习惯了,管理部门说不行就不行,而没有想到去弄个水落石出。记者了解到,新购二手车为何不能保留原号,这是自去年10月1日新政施行以来,全国首位车主提出的质疑。
其实对车管部门而言,陈先生的质疑未必就是坏事。当时出台新政目的就是为了便民,如果一味死抠似乎有些过时的法规中的某几个字眼,那么就违背了便民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