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技能培训,是失业人员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再就业的有效途径,《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出台后,被征地人员、优秀新居民等可以参加免费技能培训,还能领到政府补贴,具体有哪些条件和要求?享受的补助有哪些?如市民需要详细了解新政内容,可以拨打海盐县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咨询电话86022142。
对优秀新居民
实施免费就业培训
高技能人才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海盐县劳动保障部门将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对经培训后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给予一定的培训经费补助,其中:高级工600元/人、技师800元/人、高级技师1000元/人。对通过高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企业人员,对企业或职工给予适当的补贴奖励,其中:高级工500元/人、技师800元/人。
无地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全部长期(10年以上)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员和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新居民(农民工)证书的人员,经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海盐县劳动保障部门将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给予每人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元培训补贴;已在海盐县企业就业的外省务工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海盐县劳动保障部门将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给予每人一次性最高不超过400元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合格人员
最高可享受1200元补贴
根据《意见》,海盐县劳动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在做好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列入创业扶助对象的创业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对开展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镇、村劳动者的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培训后取得国家统一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机构每人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200元的补贴,其中:GYB(产生你的想法)培训按每人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80元补贴、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与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按每人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2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