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5日讯
在余姚经商的男子周广海,在情人和妻子之间难以抉择。最终,他选择了和情人同归于尽。结果,情人受伤后仓皇逃离,他割腕自杀未果后,报警自首。9月24日,余姚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周广海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同“姓”相吸,成为情人
周广海今年41岁,一直在余姚做园林绿化工程,妻子孩子都从安徽老家来到了余姚,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生活。2007年10月,周广海独自驾车去宁波谈生意,工作之余,他来到一个按摩院按摩,并与按摩妹攀谈起来,得知她也姓周,比自己小10岁,不禁感慨:“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嘛!”
此后的一个月里,周广海每次去宁波,都要去看看这个同姓的按摩妹。一个月后,两人确立了情人关系,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频繁约会。之后,按摩妹周某又从宁波搬到余姚,在余姚城区租了一套房子,2008年年底,周某为周广海生下一个男孩。
“婚外情”曝光,艰难抉择
频繁地在外面过夜,这让周广海的妻子起了疑心,2008年年底,周广海“婚外情”暴露后,家里的亲戚不断出面,要求周广海赶紧回头。
一边是结发妻子,儿子已经18周岁了;一边是情人,还有一个孩子。这让周广海两头为难。
今年4月20日,面对强大的亲情压力,周广海终于下定决心将周某送走,他将周某送到嘉兴,委托周某的姐姐对她进行照顾,并表示会将生活费和扶养费及时寄过去。
难分难舍,以死决断
送周某到嘉兴后,周广海向妻子保证不再与周某来往。今年4月29日,在嘉兴的周某开始打不通周广海的电话了,这让她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便抱着儿子从嘉兴赶到余姚,并打电话给余姚的朋友,要周广海去火车站接站,不然后果自负。
接到通知的周广海又陷入了痛苦之中,这让他萌发了两人同归于尽的念头。
当晚6时,周广海接上周某母子,开车来到一个僻静处,在交谈了几句之后,周广海提出自己很痛苦,要自杀,而周某则表示儿子是无辜的,不能死。就在两人为此讨论的时候,周广海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弹簧刀,刺了自己大腿两下之后,就向周某的胸口刺了过去,周某受伤后,赶紧打开车门逃跑。
看着周某逃走,周广海即驾车离去,但他还是没有打消死的念头,驾车到杭宁高速公路青山服务区时,将自己手腕割破,弃车逃跑。途中,因为想到了家人,他放弃了轻生的念头,主动报警。当晚10时,警察在离服务区1.5公里的农田里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周广海。
锒铛入狱,代价沉重
8月24日,余姚市检察院认为周广海采用刀刺的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向法院起诉,周某也向周广海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和小孩扶养费近20万元。
在法院审理期间,周广海与周某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周某的医疗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65000元,孩子的扶养费等到确定孩子系周广海亲生后,另案处理。
法院最后认定,周广海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因未遂和自首,又积极赔偿当事人损失,在庭审过程中又自愿认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宁波日报 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祝文权 姚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