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日发布的信息,目前我市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和医疗机构使用的大输液、注射用小针剂、粉针剂等质量总体安全可控,在今夏开展的大输液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4个批次不合格。
6月下旬至9月上旬,我市开展了第五次夏季大输液专项检查。全市药监部门共出动2284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31家,市级和县级医院62家,区级医院及乡镇街道卫生院368家,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426家。共检查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利巴韦林氯化钠、甲硝唑注射液、地塞米松注射液、注射用维生素B6等3654个批次的大输液、注射剂和粉针剂,其中快速检测1260批次,并对131个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样,其中4个批次不合格。
宁波日报记者汤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