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清晨,县交警大队在对前夜开展的“蓝盾09-9号”集中统一行动成效进行统计时发现,西塘镇的驾驶员柴某,在短短5个小时之内,被交警查获两次酒后驾车,其中一次是醉酒驾车。
9月24日晚上7时许,柴某与朋友喝完酒后,驾驶一辆尼桑轿车从西塘镇荻沼村开往嘉善县城娱乐。途经平黎线申嘉湖高速立交桥处时,接受交警检查。经酒精测试,柴某的酒精浓度为0.53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扣留其驾驶证,并要求其次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后柴某叫朋友将车开到县城某娱乐城。
柴某与朋友飙歌畅饮之后已近零时,由于没人帮忙开车,他硬是心存侥幸自己开车回家。在县城谈公北路隧道口处,经交警例行酒精测试,柴某属醉酒驾车。当时柴某谎称自己没带驾驶证。
次日,当柴某得知他将受到15天行政拘留、暂扣驾驶证9个月以及其他处罚时,满脸自责,他说:“都是侥幸心理作了怪,原本以为被抓到一次之后,半夜不可能再碰到交警了,没想到又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