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
昨天,嘉兴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从现在起,凡涉及医患纠纷,市民除了有行政、诉讼两种途径解决,也可以向调委会寻求调解。
据记者了解,发生医疗纠纷,以往医院主要采用与患者直接沟通的方式调处矛盾纠纷。由于少了中立、专业、权威的“第三方”力量介入,很多纠纷并不能得到很好调处。今年,我市在借鉴宁波先进做法的基础上,于不久前出台了《嘉兴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凡患方提出经济赔偿要求,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均须由调委会、医疗责任保险处置理赔中心调解处理,或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法依规处理。调委会应当自受理调解开始之日起1个月内(不含尸体解剖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时间)调结。对调解不成的医疗纠纷,调委会将引导双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首批调委会成员共有6名,主要由法律、卫生专家组成。调委会具体办公地点设在花园路803号,如需咨询市民可拨打12348。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钱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