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工商局新埭工商所依法查处了一无食品流通许可销售婴幼儿食品案件,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决定。这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食品安全罚单。
据了解,市工商局行政执法人员日前在新埭镇管家弄一家婴幼儿用品商店检查时,发现该商店正在销售婴幼儿食品,但当事人当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该商店涉嫌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经营的婴幼儿食品进行了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