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0月1日讯缙云质监分局坚持以“理”当先推进行政执法。在执法中,向行政相对人出具《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行风监督卡》,写明适用的法律条款、内容,改变过去只引用法律条款目的做法;把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表述明确,表明采纳或不采纳理由,并说明自由裁量权运用的理由;实行首查责令整改制度,对产品存在缺陷(涉及到人身和财产安全除外),发给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并告知企业所在地政府。
浙江质监“质量和安全年”和“企业服务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