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执行难”问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决定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可以通过公布被执行人信息、限制出境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指出,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及时收押被司法拘留人员。
根据法院依法出具的文书,有关部门须停止办理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境手续或限制其出境。
对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毁坏执行装备等暴力抗拒执行事件,公安机关迅速出警,依法处置。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