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03,赵小姐来电:3号晚上,我朋友来杭州旅游,从哨兵海鲜坐出租车到宏都宾馆,下车后马上发现包没拿,联系了96520,查到了司机,但司机说没看见包。我朋友包里有85000元现金,还有银行卡和所有证件,本来要回家的,因为不能登机,现在滞留在这里。
记者核实报道:赵小姐的朋友姓侯。10月3日晚8:10左右,侯先生和两位朋友从哨兵海鲜滨江店出来。
哨兵海鲜的监控录像里显示,侯先生出门时背着一只棕色、长约40厘米、宽约30厘米的单肩包。打了辆出租车,两位朋友坐在后座,侯先生坐在副驾驶座上。8:40左右,侯先生一行人到达体育场路的宏都宾馆,下车。宏都宾馆的监控录像上显示,侯先生下车时身上没有那只单肩包。
三人走进宏都宾馆,还没走到房门口,就发现包不见了。追出来,出租车已开走。
侯先生说,那只包里装着单位领导朱先生的手机、身份证、信用卡(卡内还有3万多元钱,并可透支,发现丢了后马上挂失了)等,还有85000元现金。
从监控录像上查到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侯先生到市运管局反映,又到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报警。
市运管局投诉科的吴主任说,找到了那位出租车司机,司机承认做过这笔生意,但说没看见那个包。“那只包体积不小,乘客又是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上,乘客怀疑是司机拿了包,这种推断也是符合情理的。但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司机不承认,运管部门也不能确认,只能建议乘客报警。”
交通治安分局接待侯先生的王警官说,乘客把物品遗忘在交通工具上,司机坚决说不知道,不能认定司机拿了乘客的东西,除非有其他证据。“今年2月,有位乘客手机忘在出租车上,被后一位乘客捡到,交给司机。司机答应送还手机,结果乘客在约定地点等了两个多小时,再打自己的电话已关机了。后来找到了这个司机,他不承认捡到手机,又找到了后面那位乘客证明,他才交出了手机。这个司机被吊销了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3年内不能在杭州开出租车。”
但王警官说,找不回失物的,更多。
本报4月2日第5版曾报道过一起在出租车上丢失婚宴礼金的事:今年3月28日晚9点多,张先生在花中城大酒店清泰店办完喜酒后,打车到红星文化大酒店的婚房,下车时把一只旅行箱忘在出租车后备厢,箱子里装着婚宴上收到的十几万礼金。通过GPS查到一辆行驶时间和路线都吻合的绿色帕萨特出租车,但司机说,“绝对没有载过他们”。
昨天下午打电话回访张先生,他苦笑着说,为这事折腾了好几个月,人都瘦了一圈,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律师说,我必须要证明上车时把箱子放在出租车上,下车时又没拿下来,还得证明箱子里确实放了钱……搜集这些证据,难度太大。”
杭州市国浩律师事务所的吕卿律师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司机将乘客遗忘在出租车上的财物占为己有,不予交还,属于侵占财产罪。数额较大的,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据都市快报
记者 魏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