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昨天,记者从平阳法院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戴国森受贿一案,已由平阳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平阳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今年53岁的戴国森,原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正县级),中共温州市委第十届候补委员、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八年前,戴国森被任命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此后不久,他便开始在受贿泥潭中越陷越深。
据检方指控,2002年至2009年,戴国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LV包、野山参、象牙雕刻以及金银首饰、购物卡等财物,低价买入高价转售行贿人的商品房,受贿数额高达150余万元。其中,帮助某鞋企落实54亩工业用地,并在改变厂房用途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81.9万余元;帮助某地产公司争取到30亩工业用地,通过低价买入该老板商品房再高价转手等方式,收受财物41余万元;帮某企业将29亩工业用地改变为公建配套用地,并在规划、建设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11万余元……戴国森并不满足于手中这些权力,为谋求个人职务上的提拔,他曾将80万元赃款拿到北京买画,进行“跑官买官”活动。
检察机关认为,戴国森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戴国森因本案于今年5月22日被刑事拘留,6月4日被市检察院依法逮捕。8月14日,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将此案移送平阳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29日,后者正式提起公诉。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戚祥浩
据温州商报 通讯员华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