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是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永恒主题。效能政府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是浙江60年来政府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重要体现。研究效能政府建设的成就,可以从行政审批制度的变迁入手。因为,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的治理理念、职责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行政效率等的综合体现。审视新中国成立60年来浙江行政审批制度的变迁历程,可以充分展现我省效能政府建设的巨大成就。
正如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一样,浙江效能政府建设也走在全国前列。60年来,浙江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了艰难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坚持战略管理和统筹规划,打造政府效能建设的系统工程。浙江的效能政府建设始终渗透着战略管理思想和统筹规划理念。从纵向来看,效能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并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确定了不同的重点和目标。除了坚持战略管理,效能政府建设也始终做到统筹规划。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府管理运行机制、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效能监督与监察等五个方面构成浙江效能政府建设的五大支柱。浙江的效能政府建设,正是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和统筹思想,打造效能建设的系统工程,从而激发出政府效能的整体活力并保持长久的生命力。
坚持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构筑政府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政府效能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它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须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实践表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才是政府效能建设的治本之策。浙江的体制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从强县扩权到强镇扩权,每一次改革都是对传统体制的突破和扬弃,对制约政府效能的体制力量的摆脱和剥离。在坚持体制改革的同时,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重视制度建设,促进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从而大大提高了政府效能。
坚持有为和无为的有机结合,理顺政府与企业、社会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提高政府效能,政府首先必须做到“有为”。浙江效能政府建设的基本经验之一是,主动承担职责,认真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有为政府和责任政府。在认真履行以上职能,做“有为政府”的同时,充分认识到政府力量的局限性,始终重视调动企业、社会和公民的积极性,妥善处理和协调政府与这些力量的关系,依靠“外力”解决了许多难题,提升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
坚持自律与他律的结合,保持效能政府建设的不竭动力。在浙江的效能政府建设中,人们会明显地感觉到社会民主力量的蓬勃发展及其对政府带来的挑战和压力。杭州、温州等地进行的民主评议,天台的效能网,温州的人大在线,温岭参与式预算,义乌的绩效审计等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府提高效能。在重视他律的同时,浙江各级党政部门始终重视自律,依靠自律精神和主观能动性提高效能。
坚持服务经济与服务社会的统一,突显效能建设的民本特色。将效能建设的目标定位在服务经济与服务社会的统一,就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让全体公民受益。浙江效能建设的重要经验就是,坚定不移地将二者相结合,当其他地方还在完全奉行仅仅由企业评判政府效能时,浙江已将评判权交给全体公民,不仅接受企业的评判,而且接受公民的评判;不仅服务于企业,而且服务于公民。由于价值导向正确,公民更多地参与和支持效能建设,因而也更有成效。
(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项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