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3日讯
谁也想不到,一次充满亲情的拥抱,竟会引发原本和睦的两家人之间的一场官司。原告是八旬老太,被告是邻居家4岁的儿子小亮。
宁波鄞州人张老太是孤寡老人,但和邻居间关系十分融洽,尤其喜欢隔壁4岁男孩小亮。
前不久的一天,张老太颤巍巍地来到小亮家,才走到门口的天井边,就看到小亮站在一块洗衣板上。小亮一看到张奶奶,一边叫着“阿太”,一边向老人扑了过去。张老太伸开双手去接。但在接到小亮时没站稳,两人同时摔倒在地。
张老太当即感到腿部疼痛,怎么也站不起来。经医院诊断,张老太腿部多处骨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八级伤残。
花费了6000多元的医疗费后,张老太出院了。小亮父母照顾了她两天后,因为家里事情需要料理,也没时间再照顾了。
老太到鄞州法院起诉了小亮,要求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各项费用。接到法庭传票,小亮父母很委屈,考虑到老人年纪大,他们曾告诫老人不要抱孩子。现在要承担如此高额的费用,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允许。
主审此案的法官认为,小亮虽是无意,但张老太的人身伤害确是源于小亮的侵权行为。作为监护人,小亮的父母应承担赔偿义务。
为了不损及邻里关系的和睦,法官说服了双方接受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亮的父母当庭支付张老太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