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底前逐步取消千岛湖网箱养殖;2012年3月31日前全面禁止深水采沙,; 2012年底,所有在千岛湖航行的具备改造条件的船、艇都必须按要求完成污水收集设施改造……日前,淳安县就进一步加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排出了具体的时间表,以永葆“天下第一秀水”。
此次由淳安县委、县政府共同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千岛湖网箱养殖、采沙,管理、船艇污水上岸、千岛湖湖面垃圾打捞、千岛湖沿湖沿溪环境管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千岛湖鱼类资源保护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在网箱养殖、采沙,管理、船艇污水上岸、沿湖沿溪环境管理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均有具体的时间表,并制定了相关工作保障措施。
在网箱养殖管理上,2009年年底前,对超出2006年所核定养殖面积的养殖网箱进行整治拆除;2010年全面启动网箱整治退出工作,至年底前全县网箱养殖户退出比例达到40%以上;2011年年底前全县所有整治范围内的养殖网箱整治上岸,千岛湖水域只保留300亩老口鱼种网箱和200亩渔业科研网箱。限定年度采沙,量,严禁在主航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中心湖区、东南湖区等水质敏感区域采沙,,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以及重要节假日和其他特定时间为禁采时间,其中深水采沙,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面禁止。2010年4月底前及2011年底前分别完成县域内东南湖区的游船艇和中心湖区的游船艇污水收集设施的改造,实现污水上岸处理,同步完成船艇餐饮改造工程,并力促2012年4月底前完成进入千岛湖从事旅游的安徽籍游船艇的污水收集设施改造,到2012年底,所有未按要求实施改造的船只将禁止在千岛湖上航行。
此外,淳安县还将建立全年性湖面垃圾打捞和巡查制度,推行新的湖面垃圾无害化处置方法,防止湖面垃圾处置产生二次污染;加大沿湖沿溪景点和酒店污水治理力度,沿湖沿溪新建的景点和酒店要实现污水“零排放”;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10月前实现80%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制定完善千岛湖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科学划分垂钓区域,逐年减少网捕捕捞证发放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