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
永嘉瓯北海阔天空大浴场组织卖淫达一万余次,日前市中院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该浴场两名股东倪某、林某有期徒刑15年、12年。
2007年年底开始,永嘉人倪某、泰顺人林某伙同章某(另案处理),在瓯北经营海阔天空大浴场,并在浴场三楼组织一批卖淫女卖淫。浴场装有报警装置,如果公安人员前来检查,三楼房间里的灯会马上亮起来,提醒卖淫女和嫖客逃跑。去年11月23日晚,公安人员到该浴场检查时,发现了该浴场的卖淫嫖娼行为。
根据该浴场总经理室电脑内的休闲管理系统显示,去年3月至11月23日期间,该浴场组织卖淫就达一万余次。
据温州晚报 索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