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学生没完成作业,班主任老师用扫帚柄将孩子的腿打得多处乌青。昨天,经过师生双方协商,达成老师赔偿学生3000元的协议,这笔钱暂时由学校垫付。同时学校对李老师作出处罚:扣除当月安全奖金,通报批评,书面检讨。
对于家长开始提出的3万元赔偿,李老师表示,她无力赔偿那么多。“我一个月工资也就1000多元钱,实在是拿不出这笔钱。”
经过校方耐心的解释和双方的协商,孩子的母亲文女士最终让步。她说,考虑到李老师和校长诚恳的道歉,只要求赔偿误工费和营养费就算了。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李老师赔偿文女士3000元,这笔钱学校暂代李老师垫付。同时学校建议,被打学生小龙继续留在仇毕小学上学,学校会安排小龙到老校区的新班级。
文女士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江东区教育局将在今年的“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奖励考核”中对该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责令学校对李老师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江东教育局方面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监管,并在近期对江东区境内的3所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教师进行专题师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