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能容纳200人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大审判庭里座无虚席,连走廊和门口都站满了人。
9:30,有3个人在这里受审,他们都因备受关注的温州安置房事件落马。
3人分别是原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指挥兼温州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吴权书和原温州市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国权、开发经营科科长郑小蒙。
检察机关指控他们的罪名是滥用职权罪。
根据瑞安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1月到12月,吴权书身为旧城改建指挥部主持工作的副指挥,在超过温州市发改委要求的价格有效期,却没有按规定重新上报审批价格的情况下,违规销售了14套得月花园的剩余安置房。
2004年9月,旧城改建指挥部决定将部分剩余安置房交给联合房产公司销售,即不需要凭旧城改建指挥部开具的“购房缴款通知书”,由联合房产公司确定销售对象予以出售。2005年至2006年期间,林国权违规,卖掉了得月花园的10套剩余安置房。
作为联合房产公司开发经营科科长,郑小蒙明知以上24套房屋违规销售,仍为购房者办理了缴款手续并签订了售房合同(协议)。
据统计,以上24套房屋的经济损失共1000余万元。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该1000余万元的损失已由温州市人民政府全部追回。
昨天的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半。温州市和瑞安市两级纪委分别组织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前来全程旁听,给这些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庭审中,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展开激烈辩论。
争议焦点主要有3个:3名被告人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委托行使公务的人员;国有资产损失的金额究竟该认定为多少;3名被告人的犯罪在其中发挥多大的作用。
法庭将择期宣判。
新闻回放:
2009年4月7日,一个题为“内部资料泄露,温州大批贪官集体腐败浮出水面”的帖子出现在网络上,贴出了一份落款为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的“内部文件”,文件显示,有143套安置房被以“暂定价”销售。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其中大部分购买者为当地各级政府官员。
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4月13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就公布调查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认定此事属于违规行为。4月14日,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原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主持工作的副指挥吴权书被温州市纪委“双规”立案调查。
5月22日,温州市纪委公布了调查结果:安置房事件是吴权书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擅自决定将剩余房源以暂定价格销售。
经重新评估,这143套安置房的审定价格为平均价11549元/平方米(当时销售给官员的价格在8000元/平方米左右)。温州市纪委责成“购房人6月30日前补差价、逾期不补依法解除购房协议”。
6月22日,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逮捕了吴权书。
1947年出生的吴权书,1993年7月任温州市房管局局长。1998年11月至2005年11月,任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党委书记、主持工作的副指挥。2008年5月退休。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瑞咏 记者 甘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