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备受关注的温州“购房门”事件又有新的进展。10月15日,三名责任人吴权书、林国权和郑小蒙被推上了被告席。
案发时,吴权书系为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指挥(主持工作)兼温州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林国权为温州市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小蒙为温州市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营科科长。
今年上半年,网络上爆出了温州部分官员低价购买安置房的丑闻。温州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6月18日,吴权书、林国权和郑小蒙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三人滥用职权
造成国家损失1000多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下半年,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完成了“得月花园”拆迁、安置任务。温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决定将剩余安置房转为商品房销售,并委托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和温州市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销售,同时规定销售均价为8500元/平方米,该价格的执行期为2004年9月30日起三个月,逾期需要重新报批。
但是,在2005年期间,吴权书在超过价格有效期,没有按规定重新上报审批价格的情况下,销售了14套“得月花园”的剩余安置房。时任联合房开公司总经理林国权也在2005年至2006年期间违规将”得月花园”的10套剩余安置房予以销售。
在吴权书和林国权违规“卖房”时,身为联合房开公司开发经营科科长的郑小蒙明知这些购房户缴付首期付款的时间超过价格有效期限,仍然为购房者办理了缴款手续并签订了售房合同(协议)。
上述24套房屋违规被卖,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1000余万元。
庭审直击
三人平静受审,不少亲友落泪
据介绍,吴权书出生于1947年10月,林国权出生于1956年3月,郑小蒙出生于1949年10月,都已年逾五十。
在庭审中,三名责任人显得很平静,而参与旁听的亲友则有不少人偷偷落泪。温州市和瑞安市两级纪委也分别组织其辖区内的各指挥部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来旁听案件。
法庭控辩双方主要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人主体是否合格,是否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委托行使公务的人员;国有资产损失金额的认定;三人的犯罪作用大小等。
整个庭审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下午二点半,历时五个小时,其间,所有案件参与人均未休息。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