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萧山法院4号庭,押来9名被告人。其中3人偷车,6人销赃,从去年到今年,历时10个月,总共得手23辆汽车。巧的是,这些车,不是桑塔纳,就是面包车(多为五菱)。他们从来不在闹市区作案,每次都选择萧山、绍兴、诸暨的周边小镇。
3人都姓张,来自诸暨的同一个小镇。偷车用的不是什么太高明的技术,就用了一根铁钩。
最早的一次是在去年4月15日,时间选在凌晨。张均叫上张华和张江,一同到他们附近小镇上物色车辆,看见停在路边的一辆五菱面包车。他们拉开车窗的标皮条,窗户露出细缝。然后,他们把铁钩伸到窗口的保险上,钩开锁栓,门就被打开了。接下来,在方向盘处找到两根电线,接线点火,发动车子。
得手后,他们通常转卖给临浦镇姓章的一伙人。因为明知是犯罪所得,还花钱买下,姓章的6人被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和3个偷车贼一同站上法庭。(以上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