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
一名女子因车祸死亡,第二天一名男子自称是其丈夫,来交警队处理事故。没想到,过了两天,又来了一名男子,也称是死者的丈夫。一女岂能嫁二夫,究竟谁是这名死者的丈夫?死者生前是否涉嫌重婚罪?
10月9日晚上,一辆江西牌照的重型自卸货车,从龙湾区海滨街道蓝田村驶往龙湾区万吨码头。当车辆行驶至机场大道蓝蒲路路口右转弯时,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了碰撞,骑自行车的女子被碾压致死。经查,死者何某,四川省平昌县人,今年38岁。
第二天上午,一名自称是死者丈夫的男子孙某来到交警队,要求肇事司机进行民事赔偿。他说,他同何某是老乡,结婚有7年多了,生有两个子女,一同在龙湾永强一家鞋厂务工,事发当晚,他一直等到半夜也等不到妻子回家,便到处找,后来才听说妻子被撞死了。交警见其一脸镇定,便要求孙某出示相关证明,孙某说,他们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但他有孩子为证。
10月12日上午,又有一名自称是死者丈夫的男子黄某来到交警队,同行的还有一名律师。黄某说,他和何某早年在老家结婚,生有两个子女,后来何某跟人家去了温州打工,他也去了青田打工,这期间,何某还经常同老家的孩子保持联系,前几天,他听在温的老乡说何某被车子撞死了,于是便赶了过来。交警问其是否有证明。黄某表示自己有结婚证,正让老家将证件速递过来。10月15日,黄某向交警出示了与何某的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
于是,交警按照规定在处理事故时,将持有结婚证的黄某作为死者家属进行调查问询,并做出事故认定,重型货车驾驶员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而同时,孙某也不依不饶,表示自己与何某“有实无名”,都同居这么多年了,也想在赔偿费上“分一杯羹”。目前,黄某、孙某正对赔偿金额一事进行协调。
对此,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海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何某生前涉嫌重婚罪,若孙某明知何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也已触犯重婚罪,黄某可向法院起诉。同时,在此次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孙某并不具备继承权。
据温州晚报 殷诚聪 任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