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有一个61岁的男子纪根(化名),对寄养在自己老婆开的托儿所内的一名7岁幼女产生了邪念,3次趁这名幼女午睡时对其进行猥亵,最终导致幼女不敢再去托儿所而案发。日前,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纪根猥亵幼女一案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纪某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
今年暑假,7岁的幼女小花(化名)跟着父母从老家湖南来到平湖,父母因为工作忙便把小花寄养在平湖一家私人开的托儿所内。这家托儿所是纪根的老婆开的,午休这段时间里,有时由纪根照管孩子们午睡。
7月5日中午,见孩子们都睡下了,纪根走到小花的床边,将手伸进了小花的内裤。得逞了一次的纪根胆子越来越大了。随后又接连两次猥亵小花。小花觉得小便不舒服,无论父母怎样说,都不愿意再去托儿所了。父母再三追问,小花才道出被托儿所的老公公摸下体的事情。小花父亲马上向派出所报了案。纪根交代了自己猥亵7岁幼女小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