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昨日,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了一对兄弟。
徐某兄弟,大哥25岁,小弟20岁,二人都是浙江常山人。俗话说“长兄如父”,可这个哥哥却带着弟弟走上一条犯罪之路。
去年,在常山打工的哥哥带着弟弟一起去偷,今年1月,二人被常山县人民法院判刑,哥哥获刑9个月,缓刑一年,弟弟因为当时刚满18岁,年龄小,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这本来是二人重头来过的机会,可是缓刑期还没有过,兄弟俩又惦记起了别人的东西。弟弟曾在杭州富士康科技园某电子公司工作过,知道里面员工更衣室内很多柜子都是不锁的。于是对哥哥提出去电子公司搞点钱花花。
今年4月5日15时许,兄弟二人在这家电子公司一楼更衣室偷了两部手机。4月7日23时许,二人再次偷了公司放置于货运码头的10台交换机,价值17000元。
5月10日、5月15日,二人或是一个望风一个盗窃,或是同时潜入宿舍,共同行动,两日盗窃手机3部,现金千元。
5月20日,二人准备再次行窃时,被保安发现,当场抓获。
据检察人员审查,二人共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20041元,属数额巨大。杭州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这对兄弟提起公诉。法院昨日依法判决哥哥前罪并罚,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弟弟前罪并罚,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一万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