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宁波市对“国有民办”学校的改制,在2006年就已起步。
据宁波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的数据,截至2009年8月,宁波市原有的22所公办改制试点学校中(其中10所为义务教育段学校,2所完中,10所高中),已有2所停办,10所转为公办,7所转为民办,2所将于明年转为公办,还有1所中职学校保持原国有民办性质。
13所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中有3所因不符合“四独立”要求已经停办,其余10所学校则均符合“四独立”(即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颁发学业证书)要求。
2006年下半年宁波市教育局就发出了《关于规范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出了清理、整顿条例。要求宁波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停止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审批。
到2008年3月,宁波市开始了对中小学办学体制的改革行动。教育局发文规定,从2008年起,改制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义务教育段学校,停止招收民办班,逐步退回到公办学校;而建校时,就明确是国有民办的义务教育段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转公办,也可转为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