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记者昨天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以来备受关注的王先龙案件已二审审结,高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王先龙以原“省石化建材集团公司董事长”的身份成为浙江省又一个倒下的厅级干部。
今年7月9日一审开庭时,在公众视野里已经消失了一年多的王先龙,站在被告席上,头发业已花白(钱江晚报8月21日B2版曾报道)。
王先龙曾经仕途顺利,1991年,时年38岁的王先龙出任浙江省商业厅副厅长,随后在2003年出任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而2003年,正是王先龙开始涉案的那一年。
根据法院最后认定的事实,2003年,王先龙受国有公司石化建材委派到华龙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当时,曾经的同事带着两名台州私营老板(三人此后成为同案被告)找上了门。老板们有项目,华龙公司有资金,一拍即合,事后该项目所涉的安置房回购款1.13亿余元中,华龙公司应得的6311万余元被合伙侵吞,王先龙拿到了800万元。
王先龙的罪名一共有三项: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所谓“滥用职权”是他曾经阻扰石化建材收购浙联房产从华龙公司退出的股份,造成石化建材至少损失1.4亿余元。
今年7月9日,案件在衢州中院开庭审理的时候,被告席上的王先龙突然否认了公诉人对其的全部指控,大呼“冤枉”,令此案陡生变数。案件连审三天,其中一天一直审到深夜11点。
8月20日,衢州中院作出“无期”的一审判决后,王先龙的妻子、浙江某企业副厅级干部张某当庭喊出了“我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