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南湖区财政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促进能源节约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南湖区专门建立了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及单位开展节能、节电和清洁生产。
“节能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节能节水技改项目、节能项目研发、推行循环经济项目、鼓励热电企业技术改造和经批准需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等五大类项目。”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新投入设备在50万元以上的节能节水技改项目将给予2%到3%的补助;对国家和省级鼓励推广的风能、太阳能灯等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和绿色照明示范项目,在竣工投入使用后按照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到4%给予一次性补助,单项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另外,对研究开发节能、节电、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节电率达到10%以上、节水量达到60%以上的项目,将根据该项目的社会效益给予研发单位一次性资助5万元至10万元;对采用流化床代替链条炉等项目、节能在10%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设备投资总额5%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而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的园区、镇(街道)和企业、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和绿色企业,则将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