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至30日,县纪委分别对县建设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秦山镇和于城镇等6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巡查,县纪委常委、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还针对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所涉及的公车使用、工程监管、财务管理、作风形象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询问和质询。
自2007年海盐县制定了纪委常委定期巡查镇、部门党风廉政情况制度以来,该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被巡查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记者在现场汇报会上了解到,县建设局在加强公车管理、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其他单位和部门树立了样板;县民政局在积极深化村务公开和村级组织民主管理工作方面效果突出;于城镇则把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出台了相关制度,工作中敢动真格,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接受巡查后,6家单位被要求对反馈中提出的问题加以整改,一个月内向县纪委常委会书面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县纪委将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适时组织县纪委委员开展“回头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