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
50多岁的姜祥荣靠着逼真的演技,在2007年时,与他人合伙两次成功诈骗了一名姓黄的男子,涉案金额达17万元。日前,姜祥荣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在秀洲区法院开庭。
“父子反目计”
演技逼真
据姜祥荣交代,2007年3月初,他所认识的“卷毛”(另案处理)突然想出了一个生财之道:给租来的房子办好一系列假证,然后假装抵押给那些放高利贷的,骗放高利贷的一笔钱。
姜祥荣在法庭上说:“后来,‘卷毛’说手续都齐全了,让小陆(另案处理)假扮一个叫王明荣的人,让我假扮王明荣的父亲,叫王兴官。”
2007年3月4日,“父子俩”以抵押房子为名与一名放高利贷的黄姓男子见了面。应黄某的要求,3人还一起去梁林帆影庄28幢某室看了房。“王明荣”对黄某说,手头急需用钱,所以暂时把28幢某室的房子抵押给他。双方还谈好:房价为18万元,黄某先拿出10万元(扣掉利息15000元),如果到期后“王明荣”还不出钱,黄某补上差价,房子归他。
事后,黄某回忆,当时谈成这笔买卖,姜祥荣的倾情演出很重要,“先不说他们提供的假拆迁协议、销售不动产发票、身份证等很逼真,仅就‘王兴官’那样子,我就相信了:他在抵押房子时,蹲在地上流眼泪,嘴里还在骂儿子没出息……”
“连环计”
再骗8万多元
成功骗了黄某85000元后,“卷毛”、小陆与姜祥荣想再赚一笔。因为小陆与姜祥荣已经成功塑造了“父子”的形象,他们这次还打算找黄某谈买卖。
不久,“卷毛”又到梁林帆影庄租了39幢某室的房子,然后办好了一系列假证,再让小陆以王明荣的身份给黄某打了个电话,说是自己的朋友听说了他抵押房子的事,也想与黄某见面。黄某相信了,于是再次同意见面。
扮演王明荣朋友的那个人真名叫张进荣(已判刑),他以吴永明的身份与黄某谈妥了梁林帆影庄39幢某室的抵押条件:房价为20万元,黄某先拿出10万元(扣掉利息15000元),如果到期“吴永明”还不出钱,黄某补上差价,房子归他。
这一次,姜祥荣虽然没有出演,但他也承担了一定的“任务”,比如取办好的假证、暗地里跟踪交易情况等。公诉机关在法庭上称:这就是共同犯罪。
法官有话说
姜祥荣一案没有当庭宣判。但记者从法官处了解到,如果姜祥荣被判罪名成立,获刑将是3年至10年。虽然黄某是放高利贷的,但法官表示,这点不会对姜祥荣起到减轻量刑的作用。
关于此案,法官表示:这能给今后的买房者敲个警钟。“买房者一定要先去房管处等有关部门查询一下房屋的真实信息,以免被假证、骗子的表演所蒙骗!”
据南湖晚报 作者 钱姬霞 吴慧萍 沈丹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