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选对象
省内经合法注册和登记备案的各类网站,含新闻网站、政务网站、文化教育网站和社会商业网站等。
五、参评条件
参评网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舆论导向正确;
2、积极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先进网络文化,提供丰富、健康、优质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有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注重推进网络文明建设,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道德,诚实守信,在行业和网民中有公信力;
4、致力于网络文化传播的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和服务创新,在实践中取得明显实效,得到互联网业界和网民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