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朋友不给自己敬酒,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于是便找人揍了这位朋友一顿。昨天下午,因为这件荒唐事,陈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陈某今年28岁,四川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我平时最痛恨别人叫我‘刀疤’了,那个时候他一叫我这个绰号,我心里就很生气。再加上我喝了酒,所以就有点冲动。”站在被告席上的陈某几次重复着这样的话。而他所说的“他”便是被害人钱某,他们俩以前就认识,曾经一起吃过几次饭。
今年5月27日凌晨,陈某和朋友在海盐城北路的一家龙虾店吃宵夜。酒过三巡,大家都有点晕乎乎的了。喝到尽兴的时候,陈某端起酒杯想让钱某给他敬酒,可是却被钱某拒绝了。本来,被叫做“刀疤”已经让陈某耿耿于怀了,再加上让对方敬酒被拒,觉得失了面子的陈某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本来酒足饭饱后已经离开,可是陈某越想越不服气,走到半路上又叫上朋友张某折回了龙虾店。他们看到钱某便对其拳打脚踢,还用刀柄砸他。后经法医鉴定,钱某的右眼眶部位被打成骨折,而且损伤程度已经达到轻伤。
考虑到陈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也赔偿了被害人的医药费,所以法院对其作出了有期徒刑7个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