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嘉善县工商局获悉,为规范全县放心示范店建设,进一步引导经营者“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有效维护农村食品消费安全,该县工商局专门制定了《放心示范店定星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该县放心店将实行星级化监管。
据了解,所谓放心店星级化监管,是指经放心店业主自愿申请,由省、市、县三级工商部门分别考核评定,对符合条件的放心店授予一、二、三、四、五等星级称号,并对放心店进行星级化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还明确了放心店星级评定标准。
据悉,工商部门将对星级放心店实行属地监管,由工商所负责日常监管,实行片区责任监管制。同时,发挥12315消费维权监督站(点)以及监督联络员的作用,监督放心店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辖区工商所反映。星级放心店荣誉不搞终身制,每年进行一次复评,实行严格的退出机制,被撤销星级称号的,一年内不得重新被授予星级放心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