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6日讯
有人竟然在温州成立了专干飞车抢夺的“地下公司”,老板不仅购买了4辆摩托车作为作案工具,而且在老乡中亲自招聘“人才”,进行作案。每次抢夺成功,老板还要净拿20%的回扣。
昨天下午,记者在温州鹿城刑侦大队见到了被公安抓获的7名“公司”成员,其中包括了33岁的老板周某。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虽然去年10月才成立,对外宣称招摩托车驾驶员,但成员都是经过老板精挑细选的,每次出工成员分工明确,作案计划周密,短短1年多,飞车抢夺“业务”竟达60多起,最多一次抢到了5多万元。
门槛高,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去年10月,一直在广州打工的周老板来到了温州,帮老乡看赌博场子,但场子生意一直不好,所以周老板就想着其它发财的途径。
“我在广州曾经干过飞车抢夺这一行,这一行来钱快。”周老板说,因为觉得自己去抢比较麻烦,他就想到自己有辆摩托车,可以招几个人来专门做这个,自己拿20%提成就可。
于是,周老板对外放出风声,说想成立个“公司”,要招一批熟练的摩托车手。而暗地里,周老板对于“公司”成员都亲自挑选,首先必须是知根知底的“同路人”,必须会开摩托车,而且主要对象是老乡,当然有过“工作经验”和身体强壮的优先考虑。
不少老乡看到这条“发财路”后,纷纷投奔周老板,有的还从广州和河南赶来。
“公司”一天天壮大,从原来的周老板一个人发展到最后的22名成员。摩托车的数量也从1辆增加到4辆。
一年多,飞车抢夺60多起
周老板为了提高飞车抢夺的成功率,每次行动都会派出两辆摩托车。一辆负责寻找目标,专门物色看上去穿着较好的背着包或拿着包的。发现目标后,迅速通知另一辆摩托车实施飞车抢夺。如果遇被害人追赶,另一辆摩托车实施掩护。
这样做,周老板还有另一个目的,让两辆摩托车相互监督,不让抢包的人“打雷公”(私吞赃款)。
为此,周老板还规定跟班的车辆也得到20%的回扣,剩下的60%的赃款归抢夺的车辆人员所有。
尽管如此,昨天在现场,被抓的丁某和何某还向记者说出了他们曾打过“雷公”:今年8月28日凌晨在当地水产市场抢夺一个摊主身上的包时,当时包里有现金近4万元,而他们俩只拿出4000元放在包里,交周老板分给大家。
周老板交代,自去年10月“公司”成立以来,作案已达到60多起。周某单单拿回扣已有10多万元。
老板做寿,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
“不能让他们住得太集中,以免被公安一网打尽。”周老板将自己的“公司”成员分散居住在温州鹿城一个小村庄的一些民房里。而且,这些成员白天都有自己的兼职,晚上通过短信集合。这给公安的破案带来一定难度。
温州公安鹿城刑侦便衣大队二组民警很快锁定该“公司”成员。趁两名成员在棋牌室打牌时,民警将他们带进了刑侦大队。
其后,民警跟着两名成员进了村,并经过多天蹲点,才大致摸清该“公司”成员的主要居住点,但因为太分散,一直找不到集中抓捕的机会。
11月3日,侦察员获悉周老板生日摆酒的消息后,便衣大队出动30名警力,在酒桌上一举抓获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温州鹿城刑侦大队谢祥克介绍,现7名犯罪嫌疑人已刑拘,除有3名被义乌公安抓获,其余的12名犯罪嫌疑人均在进一步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