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6日讯
近日,经过亲子鉴定后,江山的黄某得知自己的孩子原来并非自己亲生,于是与妻子黄某离婚。江山市法院法官表示,这已经是近期该市法院审判的第4起经亲子鉴定(DNA检验)的离婚案件。案结了,婚也离了,却给无辜的孩子造成了莫大的伤害。
孩子长大,越看越不像
2004年1月黄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当年12月,李某生育一子。
孩子出生时皮肤青紫,在医院治疗了好几天才出院。之后家人一直没把这当回事情,直到2006年1月,孩子开始出现抽搐病症,医院诊断是患了脑瘫。
这其间,孩子越长越大。邻居也见孩子容貌举止并不像黄某,多次向黄某提醒孩子很可能不是他亲生的。
黄某心生怀疑,在去年底带孩子来到杭州进行了亲子鉴定(DNA检验)。结果他与孩子之间真的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于是夫妻关系开始恶化。
今年2月,黄某向江山市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
近日,江山市法院受理后认定,李某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是过错方。李某的不忠及孩子非黄某亲生,对夫妻感情构成了极大伤害,可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黄某的离婚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离婚后孩子由李某抚养,但法院考虑到李某的经济及抚育能力,判定黄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助款1万元给李某。
亲子鉴定后,离婚案彻底“翻盘”
而江山凤林镇农民周某与其妻吴某的离婚过程更有点“戏剧性”。
1998年春,已步入而立之年的周某,与年轻他7岁的吴某结了婚。次年11月,吴某生下一子,取名周某某。从2000年开始,吴某一直外出打工,儿子周某某也一直跟着她生活。
之后,周某在一次体检时得知自己生育能力差,便开始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去年,吴某居然向周某提出了离婚。越想越不对劲的周某向法院要求作亲子鉴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经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亲子鉴定,周某某与周某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本来,离婚是吴某先提出来的,她还要求周某一次性支付4万元作为孩子的抚育费。但这一鉴定结果出来后,周某深感耻辱据理力争。
江山市法院在今年4月作出判决,周某某由吴某独自抚养成人,并一次性支付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亲子鉴定不轻易启动,最受伤是孩子
“当然,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一般是不轻易启动亲子鉴定程序的,因为一旦启动,无论是真是假,都会对夫妻与子女造成伤害。有的家庭还会为亲子鉴定恶化矛盾。”法官戴剑平说。
事实上,由于亲子鉴定引发的矛盾的确不少。法官介绍,比如周某因为要带孩子去作亲子鉴定,与吴某娘家人发生过斗殴。有一次,为了此事两人发生争执,吴某居然还打了110报警。
对此,法官表示,到最后,受伤最大的其实是孩子,这样的经历对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与以前几年才偶遇一件类似案件不同,近年来这类案件开始增多。这也在向人们敲起警钟:莫把婚姻当儿戏,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