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嘉善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暨“强村计划”推进会议上,翻看着县里出台的《嘉善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龄后参照享受镇(街道)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待遇暂行办法》,大云镇缪家村党总支书记王四根激动不已:“县里给村干部吃了定心丸,今后工作劲头更足了。”据介绍,目前,该县像王四根一样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村干部,到龄后将参照享受镇(街道)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待遇。
在新形势下如何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怎样发挥村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带头作用?嘉善县先后出台了《关于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嘉善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龄后参照享受镇(街道)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待遇暂行办法》等文件,受到了村干部的好评。
根据《嘉善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龄后参照享受镇(街道)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待遇暂行办法》,只要同时符合六项条件的村干部,就能获得参加养老保险的待遇。这六项条件中有两条“硬杠杠”: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村集体必须获得并保持省级及以上综合先进荣誉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市级综合先进荣誉(个人所获荣誉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集体所获荣誉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时间累计满9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强农村,关键强组织、强队伍、强实力,这都离不开村级党组织的引领和村干部的带头作用。”嘉善县委书记何炳荣说,唯有真心关爱一线村干部,切实为其解除后顾之忧,才能真正实现抓基层、抓基础、强党建的目标。据悉,目前该县符合六项条件的村干部有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