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7日讯
今年6月来,我省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近日,从公安部多次暗访和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局部地区、部分场所仍十分突出,因卖淫嫖娼引发的治安问题还很多。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全面整治卖淫嫖娼问题突出的社会治安乱点,昨天,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决定延长整治时间,进一步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
会上,省公安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严打严管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的4条措施:一是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嫖宿幼女的,一律严惩。二是娱乐场所发生卖淫、色情活动的,首次查获的一律依法停业整顿,第二次查获的一律依法吊销证照。三是旅馆、酒吧等服务场所,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活动放任不管,经处罚后再次查获的,一律罚款10万元。四是对出租、转包、参股桑拿洗浴、美容美发、会所等经营项目,涉嫌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的,非法所得一律追缴。
据公安部门透露,在前三个月的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查破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案件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890人,解救受侵害妇女148人、未成年人63人。
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确定了11个省级治安乱点,69个市级治安乱点,整治治安乱点地区708处,查处646家,其中,停业整顿409家,吊销营业证照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