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9日讯
近期,我市将开展首届优秀平安志愿者和平安志愿服务队评选活动。全市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只要符合条件,均可通过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在11月2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综治办申报。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综治办、团市委牵头,嘉兴日报、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协会、嘉兴广电总台联合举办。通过评选,将产生市级优秀平安志愿者、平安志愿服务队各20个,并从中推荐出省级优秀(杰出)平安志愿者、平安志愿服务队各8个。
评选优秀平安志愿者的条件为:从事平安志愿服务相关工作3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超过300小时以上或有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热爱平安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普及志愿服务理念。
评选平安志愿服务队的条件为:成立并开展工作一年以上,集体平均每人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小时,每年开展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服务区域内未发生与服务内容相关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件等。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动员申报、初评推荐、评审公示、表彰宣传四个阶段,评选出来的省、市优秀平安志愿者和平安志愿服务队将对社会公布,并进行表彰。对其中突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还将给予广泛宣传,以大力弘扬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理念,激励更多的干部群众积极加入到平安志愿服务中来,推动我市平安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进一步推进“平安嘉兴”建设。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杨茜 实习生 钱月萍